乘坐火车时,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的:
枪支、子弹类:
包括军用枪、民用枪、道具枪、仿真枪等及其配用子弹,还包括上述物品的样品、仿制品。
爆炸物品类:
如礼花弹、烟花(含冷光烟花)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、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。
管制刀具:
如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、特殊厨卫刀具、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等。
易燃易爆物品:
例如酒精、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%或者标志不清晰的的酒类饮品、油漆等。
毒害品:
如氰化物、砒霜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。
腐蚀性物品:
如硫酸、盐酸、蓄电池等。
自热食品:
如自热火锅、自热米饭等含有加热包的自热食品,因为它们可能产生大量气体,导致安全隐患。
散装酒水:
如散装白酒、自制米酒等,不能通过安检进站上车。
活体动物:
除了视力障碍旅客携带取得导盲犬工作证的导盲犬,以及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、虾、软体类水产动物外,任何活体动物,不论体型大小都是不能带上火车。
菜刀、餐刀等日用刀具:
除管制刀具以外的,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、餐刀、屠宰刀、斧子等利器、钝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