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河南新春零售餐饮消费券怎么用?

使用时间:
第一期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0:00—2月10日24:00
使用方式:
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,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。微信消费券可通过“付款码被扫支付”和“微信刷脸支付”两种方式核销。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“碰一下”支付核销。
使用规则:
1.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、餐饮等(医药、成品油除外)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,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、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,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。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微信平台(“腾讯客服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95017进行咨询)或支付宝平台(联系电话:95188)咨询。
2.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,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。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、减免券叠加使用。
3.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,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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